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着责任吗? 引导语: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朋友借车的情况,将车借给朋友,结果朋友却在驾驶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车主是否会陷入责任的漩涡?下面小编以案例的形式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简要 2023年3月,张某购买了奔驰轿车,约朋友李某等人一起饮酒庆祝。期间,张某向朋友们炫耀奔驰轿车的各种功能,李某便要求“试驾”,张某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答应。后李某驾驶该车辆(附载张某)超速行驶,不幸发生事故,致车辆损坏,一路人受轻伤,后被民警查获。经检测,李某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本次事故认定为机动车一方全责。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张某明知他人饮酒,仍提供机动车供他人在道路上驾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与驾驶人系共同犯罪,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结合张某、李某自首、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判处张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 本案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本案中,机动车使用人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明知他人饮酒,仍提供机动车供他人在道路上驾驶,张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因此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哪些情况下,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因此,在借出车辆之前,审慎选择借车人非常重要,要确保借车人具备良好的驾驶记录和安全意识,这有助于降低事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