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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离婚就像一场战争,硝烟散尽,满目疮痍。本案中原被告已解除婚姻关系,但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双方还要继续拉锯、对薄公堂。姜波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调解,使得矛盾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被告于2023年通过诉讼离婚,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对房产、存款进行分割。受理案件后,法官助理张先艳先行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情绪非常激动,都认为对方应该少分财产。承办法官姜波到庭后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解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调解,通过与被告单独沟通了解到其一直不愿意让步一方面是因为儿子跟随他生活,他想要房子留给儿子,但是因为工资不高又没有那么多钱给付原告补偿款;另一方面买房时其父母给付部分出资,而且原被告离婚前父母一直帮衬着原被告。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做工作,原告愿意把被告父母出资的款项扣除后再进行分割。另外,被告还希望原告能念及旧情,给予被告一定的时间筹措资金,姜波法官耐心向原告解释,并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条款即如果被告到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履行,被告则需按照协议约定金额的基础上再给付5万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用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来源:泗洪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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