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因企业有错在先,员工因维权造成的误工费,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赔偿条件 :企业存在过错:需证明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如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提供劳动保护等),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员工为维权而误工。 误工与维权存在因果关系:员工需证明误工是因维权行为直接导致,例如因参与劳动仲裁、诉讼、协商等维权活动而无法正常工作。 实际收入损失:员工需提供证据证明在维权期间实际收入减少,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司法实践中的考量。若员工在维权期间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工资,未造成实际收入损失,一般不支持误工费赔偿。 若员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且能证明因维权导致误工及收入减少,法院通常会支持误工费赔偿,赔偿金额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总结:因企业过错导致员工维权误工,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赔偿误工费,但需满足企业过错、误工与维权因果关系及实际收入损失等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据。
来自: Android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