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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创新创业创一流”的新时期泗洪精神,全力打造具有泗洪特色、时代特征的激情文化品牌,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争当苏皖边界先行军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举办“点燃激情、爱我家乡”征文活动。在全县上下大力倡导激情文化,进一步激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宣传家乡的热情,不断提升我县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2月30日
二、征文主题
点燃激情、爱我家乡。围绕主题内容,题目可自行拟定。
三、征文体裁
征文稿件体裁不限,稿件字数在1000字以上。
四、征文内容
稿件以激发斗志、催人奋进为基调,内容健康向上,注重情感真挚,语言清新、角度新颖。稿件应以第一人称撰写,记述身边发生的人与事,通过家乡的变化和个人的成长,展现泗洪儿女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歌颂家乡的巨大变化、人民的幸福生活、祖国的繁荣昌盛。
五、稿件征集
本次征文活动委托泗洪风情网和相关媒体单位,设立“点燃激情、爱我家乡”征文活动专栏,投稿者可通过我们网站和宿迁日报泗洪专版、宿迁晚报活动专栏发表稿件。
六、稿件评选
稿件征集截止后,县委宣传部将对初选后的优秀作品邀请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作品。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分别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在报纸和网站上刊登获奖文章。
八、版权声明
县委宣传部对本次征集活动所得作品保留无偿使用的权利。
特此通知
中共泗洪县委宣传部
2011年10月9日
投稿地址:
http://www.shfq.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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